“童装新国标”强制实施已经一月有余,其中要求“生产或销售3岁以下儿童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否则将予以没收并罚款,*近,工商局对我省流通领域的童装品牌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抽样检查,检测结果显示,送检的27个批次婴幼儿、儿童服装商品不合格率达22.2%,其中色牢度不达标、成分含量不合格占很大比例,使得童装的安全问题再次被大众关注起来。
新国标提升童装质量标准
跟2003年版的旧国标相比,往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服装新国标中,*有目共睹的就是关于童装规范的改动。新规范关于婴幼儿服装产品的定义由原来的“24个月或身高80厘米以下”改为“36个月或身高100厘米以下”。
新国标规则,依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目的,服装被分为A、B、C三个层次,经检验契合A级规范值的,才可供婴幼儿运用。这意味着,3岁以 下儿童的服装都要严厉执行A类规范。同时,消费企业必需在运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A类”等字样。关于不按照《规范》的童装将一概被制止出售、和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