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服饰 纤维成分标识问题仍未解决

2013-08-13来源 : 互联网

今年上半年,江苏盐城检验检疫局在实施出口服装检验监管过程中,先后多次遇到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该局也及时地对出口产品下达了不合格的通知书,加强与出口企业及其客户现场沟通解决,*近几年来,纤维成分标识不规范俨然已成为当前出口服装检验中不容忽视的一个突出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也一直存在。

目前纤维成分标识不契合要求主要有三种表现方式:一是纤维含量不符,含量偏差超标,二是纤维标注称号与产品实践不符,三是唛标纤维成分与合同标示成分不符。

据了解,纤维成分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原因是工厂管理缺乏规范,缺少必要的审核环节,以至于出现这种错误。其次,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市场服装价*压得十分低,服装出口企业不得不自愿推销低价原料和辅料,使服装质量难以失掉**。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捉襟见肘,往往会招致纤维含量偏差超越规则允许范围。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示出口企业:由于纤维成分标识在美国、欧盟等许多国度和地域,都是有技术法规作为强迫性要求的,即使客户赞同降低要求以次充好、或许张冠李戴、混杂纤维称号标识,都是违法的。一经查实,不只会使工厂自身遭到重创,也会严重影响“中国制造”的笼统。

同时出口企业必 须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输入国技术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看法,合法运营。不能“饥不择食”,无准则地满足客户要求会形成因小失大。企业要树立正 确的危机看法和风险看法,警觉少数投机客商,同时谨防堕入**欺诈圈套,根绝**欺诈的质量事故的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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