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必知:服装店员工规章制度

2013-12-19来源 : 互联网

无规矩不成方圆,开服装店必须制定一个员工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得服装店的管理井井有条,有了规章制度也促使员工有条不紊的工作,才能提高服装店的销售业绩。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次:罚款50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30分钟内扣20元。

四、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玩手机,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20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20元。

五、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六、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

七、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诉部属,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

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所有导购赔偿。

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的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十、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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